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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7:34   访问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联络员主要服务于肇庆医专团委校园网,参与新闻采写和校园学生作品的采集推荐工作,为校园网提供新闻线索和高质量稿件。

第二条宗旨:以培养优秀新闻人才、提供新闻实践和社会实践为指导思想,追踪实事热点、传递校内新闻、抒发青春情怀。

第三条职能:宣传报道党团组织各类时/实事热点、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团委及学生会工作动态、学生思想动态等,展示大学校园生活,发展新闻及实践才能,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四条信息联络员受学校团委领导,组织机构下设2个组:团委联络组、学生会联络组,组长分别由团委宣传部部长、学生会宣传部部长兼任,纳入宣传部日常管理工作;信息联络员成员由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1名委员组成。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组长(团委/学生会宣传部):主管记者团全部事宜。具体包括:

(一)团队建设。在团委、学生会各部选定信息联络员,试用2个月。

(二)主持每周一次的例会,进行任务部署及会议总结;

(三)做好内部资料、校园网页面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信息联络员的评优工作。

(五)对信息联络员工作进行督促,保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上交稿件进行统计、审查。

(六)严格执行本制度,按本制度奖惩办法对成员进行奖惩,使记者团奖惩分明,团队工作更具效率。

第六条记者成员任务

为校园网提供高质量新闻稿件。各成员努力挖掘所在部门的新闻素材,追踪实事、文体活动、报道学生思想动态等,并于每月14日及28日前将当月上、下半月新闻报道形成稿件,交团委/学生会宣传部统计、审查。

第四章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

第七条信息联络员成员在团委/学生宣传部试用合格后可取得大学生记者团记者证。学生记者对师生进行采访或进行新闻采集等相关活动时,须佩戴学生记者证。

第八条申请成为记者团成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新闻热情,有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具备基本的写作技能;

(三)熟悉电脑操作,能够利用网络传输信息;

(四)能够处理好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既要积极投身于新闻宣传活动,又能认真搞好自身专业学习;

(五)有编辑、采访经验者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者优先考虑。

第九条学生记者的任用

(一)试用:面试合格者,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对其培训;

(二)聘用:试用合格后,正式成为大学生记者团的成员,颁发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记者证。

第十条记者证颁发制度:记者证每年颁发一次,新成员满2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批准为正式成员,予以颁发记者证,任期未满一年退团者收回记者证。

第十一条例会流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由办公室部门统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及旷会人数)

(二)记者团上周事务总结;(实行部长责任制,团内人员各司其职,责任到人,任务未完成采取部长问责制。工作完成状况必须向各部长及时汇报。)

(三)本周事务安排,并且就工作内容展开讨论。(工作分配到个人,个人根据自己能力和精力合理安排工作,接受责任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旷会制度:一个月三次旷会者按自动退团处理,回收记者证;两次旷会者取消评奖资格。(旷会:未经请假而不到会。)

第十三条请假制度:记者团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向宣传部长请假。

第十四条学生记者每周至少撰写一篇新闻报道,如本部门举办文体等活动,则每活动至少有一篇新闻报道。

第十五条积分制度:记者团成员按积分制度确定奖励措施,每月统计一次,具体安排暂定如下:

(一)每撰写一篇稿件加1分,得以发表者则一篇稿件再加1分;未完成稿件者倒扣2分。

(二)例会旷会者扣2分,因事请假者扣1分。

(三)基本分为40分。

第十六条奖励制度

(一)每学期对学生记者进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记者”评选,并以学校团委的名义颁发证书。

(二)优秀学生记者须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及至少1条评优条件,并按记者团人数的40%择优评比,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能及时规范地完成本职工作者。

(2)能自觉遵守记者团管理制度者。

(3)具备优良的工作作风,积极为校园信息化作贡献。

2、评优条件

(1)能在完成本职工作上再撰写10篇以上稿件者;

(2)积分达到80分以上者;

第六章 校园网发布新闻稿件程序及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记者将所在各部新闻稿件撰写好后,交给宣传部长修改审查,后统一交学校团委修改审查。

第十八条学校团委校园网栏目管理

(一)团委、学生会共同管理的栏目:图片新闻、公告栏、表彰与奖励、党团宣传。

(二)团委、学生会分管栏目

1、团委分管栏目:学生团委

2、学生会分管栏目:学生会、社团活动

第十九条团委及学生会宣传部长共同掌管团委校园网登陆帐号及密码。凡未经学校团委审查的稿件信息,禁止在校园网发布。私自发布稿件及信息者,撤销记者团管理职权,并按肇庆医专学生守则给予相关处分。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及违反刑法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撰稿说明

第十七条成员提供稿件应确保其原创性和合法性,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大学生记者资格;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稿件提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稿件内容与校园相关,体裁、风格、内容不限。新闻稿内容包括:包括校园社团、学生组织活动、校园最新活动、新闻事件、校园人物采访等。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大学生记者团所有,未尽事宜提交后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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