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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肇庆医专国旗护卫队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0日 11:41   访问次数:

 

全体鼎湖校区一年级大、中专同学:

国旗是国家尊严的象征和标志,升国旗仪式是对我校学生进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增强国家观念,培养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的重要方式。为更好地开展升旗仪式活动,适时适度参加省内高校国旗护卫队交流、比赛,校团委、武装部拟联合组建、培养“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旗护卫队”(下简称护卫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卫队规模及管理

护卫队规模:40—60名成员,隶属八一社团,归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管理,校武装部进行业务指导。

二、选拔条件

(一)鼎湖校区一年级大、中专学生。(共产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优先)

(二)身高要求:男生1.75米以上,女生165以上。

(三)思想积极,品质优良,学习勤奋,吃苦耐劳,有集体荣誉感,能持之以恒。

(四)具有服务同学,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

(五)尊重并爱护国旗,了解《国旗法》,严格遵守《国旗法》。

三、报名

在校团委网页的通知公告栏自行下截填写报名表,或按校团委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指引自行下截填写报名表,于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24610798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程序

(一)统一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面试合格者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国旗护卫队成员

五、宣誓

在成为我校国旗护卫队的正式成员者,入队时须面向国旗宣誓。

誓词:我志愿加入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旗护卫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国旗法》和校规校纪,维护国旗尊严,履行队员义务,严守护卫队纪律,爱岗奉献,团结协作,全面发展,为国家富强和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六、工作职责及安排

国旗队队员必须维护和捍卫国旗的尊严。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守纪律,服从管理,维护国旗护卫队集体荣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私奉献,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技术动作。

(一)工作职责:

1、常规升降旗,以及大型活动、重要节日的升降旗活动

2学校安排的其它校内外临时性任务

3、协助学校开展关于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普及《国旗法》的活动;

(二)工作安排:

 1、工作时间:固定每天早上7:00升旗,下午6:00降旗。(其他临时任务另行通知)

2、工作地点:学校升旗台。

七、队员仪容

(一)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保持仪容严整;

(二)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敝怀、挽袖、卷裤腿、将手插入衣裤兜;

(三)除执行任务外,制服不得随便穿着制服,不得外借;

(四)队员头发应当整洁,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

八、学习、训练计划

由队长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及齐步走、正步走、升旗及降旗、户外拓展、体能等训练。

(一)每周星期一、二、四、五16:30-18:00,进行技能、体能训练。

(二)每周星期三16:30-18:00,进行政治学习。

(三)周末视情况安排训练。

(四)根据临时工作任务调整训练和学习时间。

注:如有事不能按时参加者须以书面形式向队长请假

九、注意事项

(一)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勤升旗及降旗任务。

(二)国旗护卫队成员需保证护卫队服装整洁,不可将服装外借。

(三)平时不可身着护卫队服装出入其他场合。

十、队员待遇

(一)参与国旗护卫队每满一学期,且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加综合测评素质教育分6分。

(二)参与国旗护卫队每满一学年,以学校名义颁发履职证书。

(三)适时开展校际国旗护卫队交流及户外拓展活动。

(四)参加校外国旗护卫队风采展示及省级高校国旗护卫队大赛活动。

(五)坚持参与国旗护卫队满2学年者,优先安排实习点。

(六)符合条件者,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团、入党。

十一、处罚

(一)凡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党纪、团纪及行政处分者,国旗护卫队自动将其除名。

(二)实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辞退。

 

附件: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旗护卫队报名表

 

 

 

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团委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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